1. 防災減災救災政策規范逐步建立;健全了防災減災指揮系統,加強了防災減災應急隊伍的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有關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
2. 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體系日趨完善;地震預測預報設施建設明顯加強,完成昆明市防震減災中心工程項目,東川區、安寧市、嵩明縣、宜良縣、富民縣等8個測震臺站升級改造任務,新建晉寧區寶峰地震宏觀固定觀測站,為區域地震監測、預報和應急救援提供有效組織保障。
氣象監測能力顯著提升,建成由12個國家級氣象觀測站、687個區域氣象觀測站、1個全球氣候觀測系統(GCOS)高空探測站、1部多普勒雷達、4個閃電定位儀、25個大氣電場儀、5個自動土壤水分站、2個氣象衛星接收站、1個酸雨觀測站和1個國家一級輻射站等構成的立體綜合觀測系統
3. 防災減災設防水平進一步提高;先后完成地震監測站、城區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現代種子交易市場建設、防火阻隔系統、城市防洪河道治理工程、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環境綜合整治和防治等100項重點防災減災設防建設工作。
4. 自然災害應對能力明顯提升;與糧食加工企業簽訂“糧食應急加工委托協議書”,依托大型工程機械裝備企業,建成覆蓋全市的公路橋梁應急搶通工程分隊,進一步提高全市公路橋梁突發事件搶通能力。建成Ⅰ類應急避難場所50個,進一步提升全市自然災害應對能力。
5. 科普宣傳和社會參與程度顯著提高;各級、各部門通過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編制減災科普讀物、掛圖或音像制品,制作宣傳展板普及應急知識,發放各類應急知識手冊、宣傳資料等形式,提高公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 防災減災人才和專業隊伍不斷壯大;共建成各級各類應急隊伍3000支,近10萬余人,防災減災救災隊伍建設全面推進。
附件:關于印發昆明市“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的通知

邯政字〔2022〕18號;健全領導指揮體制;完善應急管理責任機制;完善應急管理協同機制;完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機制;健全輿情應對機制
昆政辦〔2022〕39號;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對應響應分級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堅持防大震,救大災的底線思維
諸政辦發〔2022〕34號;新建諸暨市人民醫院暨南分院,傳染病收治能力達到3.0床/萬人以上;核酸檢測能力達到單管24萬管,全科醫生達到5.0名/萬人以上
晉政辦〔2022〕21號;建成1個急救中心,4個急救分中心,12個急救站,配備46輛監護型救護車,28套車載急救設備,4套急救站急救設備,急救體系不斷完善
信府〔2022〕4號;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涵蓋危化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等多個重點行業,10家非煤礦山,51家加油站,2家一般化工廠錄入風險點危險源管理系統
宜府辦發〔2022〕34號;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應對氣象災害的資金保障;氣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隴政辦發〔2022〕68號;以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總攬,以各縣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38個市本級專項應急預案為基礎,應急預案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淮應急〔2022〕32號;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氣象監測精密度達到88.75%,公眾氣象預警信息發布覆蓋率達到95%,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內
臨政辦字〔2022〕90號;通過書面方式向上級市場監管和衛生健康部門報告疫苗安全事件信息,緊急情況下可通過電話方式報告,初報,續報,終報,核報
涼府發〔2022〕9號;應急管理機構專業人才占比超過60%,應急管理部門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達標率達到100%,新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率達到100%
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設定了13項主要指標,設定了加強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等7個方面任務
設定了深化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深化應急管理法治建設,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提升應急信息支撐能力,凝聚公共安全應急合力等7個方面34項主要任務